张家港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张家港市辉煌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所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现公开本案基本信息如下。
债权人应当在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供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材料。
本页信息由本所根据承办案件整理,仅供查询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文书。本案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以人民法院裁定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正式公告为准。